
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部国家宪法。
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人们不禁想起了这一幕——
2018年3月17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在宣誓台前,不仅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同志左手按下宪法,右手举起拳头,庄严宣誓。
六天前,宪法宣誓制度正式写入宪法第二十七条。习近平主席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位宣读宪法的领导人。当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在各地爆炸,通过直播信号传遍神州大地时,宪法的光辉已经照耀在亿万人民的心中。
宪法是治国总章程,是我们党执政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标准。
战争年代,我们党探索并开展了人民宪法的制定和实施。江西瑞金的红旗,体现了这条探索之路的起点;
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写入国家基本法;
改革开放后,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集中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国家的主要工作。中国公民的致富之路有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后,宪法又多次修改,与时俱进。同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回顾我国宪政制度发展指出:“我国宪法是与党和人民开创的事业、人民和人民创造的事业紧密相连的,是与党和人民开辟的道路和重要经验紧密相连的。
这两个“紧密相连”的历史启示,充分说明了我国宪法“智慧以人民为中心,包含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深厚底蕴。
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意志,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它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诞生的,必须有坚实的基础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持续支持。e.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好的宪法不应该被写在书架上。融入人民生活,切实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只有这样,人民群众对宪法的认知才能不断增强,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适用宪法才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习近平同志在地方工作中表现出独特的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法治思想管理。在正定,提出“学习宪法和法律,使人民知法守法”;在闽东,支持全国人大“放心地运用行政权力,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在浙江,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出席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主持召开以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政治局学习联席会议。他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方面以身作则,发表署名文章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并发表重要讲话并多次作出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新时代一系列务实举措相继出台,使实施宪法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基础在于人民的真诚拥护,宪法的力量在于人民的黑暗信仰”。
只有亿万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拥护者、自觉追随者、坚定维护者,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根基才能更加牢固。
今天,宪法精神已经在中华大地扎根,在人民心中闪耀光芒。未来,在法治轨道上,我们的人民一定会更加团结,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有更加光明的前景。
策划:张晓松
主编:朱继柴、罗莎
主要撰稿:嘎欧雷
视觉效果:金小倩、包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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